法帖刊误
二卷。宋黄伯思撰。黄伯思,详见《东观余论》条。黄伯思以米芾评定《淳化阁帖》有误,重为订正,以成此书。书前有黄氏自序,称米芾的评论疏略甚多。有的伪品没有发现,如李怀琳所作的卫夫人书。有的已知为伪品却又评定不当,比如已知伯英夫人诸草帖为唐人所写,但没有进一步考证是书晋人帖话。又如田畴字考定不是李斯所写,但没有进一步考证此乃李阳冰明州碑中的字。也有错定作者的,如晋人章草诸葛亮传中语,错认为是诸葛亮所书,等等。其论多确,评论大都有依据。书末有王珍、许翰二跋。王珍在跋中说,黄伯思在洛阳做官时,在王珍家看到《阁帖》藏本,于是根据《阁帖》对米氏的评定作出刊误。此书出版于大观(宋徽宗赵佶年号)二年(1108)。后来他的儿子黄衣把《法帖刊误》合编在《东观余论》中。传本有“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