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灵真经
见《亢仓子》。
见《亢仓子》。
四卷。明徐常吉(详见《事词类奇》撰。陶元良续增。其书以六经之语分类为十八门,以备习文者选用。
一卷。清范尔梅撰。范尔梅,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卷首有孙宗楚序,认为子贡诗传有残缺,需要和小序相互引发阐明,所以所标各条,都举其中与小序相同的来互相印证。书中所计较的不在典故义理,而只在章法字法之间
一卷。清李煜纂修。朝城县志自康熙十二年(1673)邑令祖植桐重修,其后二百余年未再有续修者。其间,朝邑政治、风俗多有更移,建置、赋役几度迁变,有心者恐故实之放失,后辑更难,故纂成此志。《朝城县志略》光
一卷。清冯嗣京(生卒年不详)撰。嗣京字又三,号留士,又号柳墅,浙江桐乡人。康熙中岁贡生,官湖州府长兴县训导。著有《因树屋小草》、《梓红亭游稿》等。是编因周兴嗣《千字文》重一“洁”字,安章布句亦嫌无伦次
七十七卷。明范守己(约1589年前后在世)撰。生卒不详。范守己,字介儒,洧川(今河南长葛县境内)人。万历二年(1574)进士。官至按察司佥事。著有《郢垩集》、《肃皇外史》。此书以集为名,实则兼收其说部
一卷。明李豫亨(详见《推篷寤语》条)撰。李豫亨于卷首言:“有生所必资者有三事:寒欲衣,饥欲食,蔽风雨欲居,此通古今无贵贱一也。上古崇质任朴,民生易足,及其后古意寝亡。情动于欲,而泰侈生焉。于是始舍其本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
六卷。明贾必选撰。必选字直生,上元(今江苏江宁)人。万历三十七年(1609)举人,官户部主事,因替人辩冤被贬谪外地,不久升南京工部郎中。他解《易》以数为本,对《河图》、《洛书》之异同、先天后天之分别、
二卷。不著撰人名氏。《千顷堂书目》有《明宣宗御制外戚事鉴》五卷。并释曰:此书于汉以下历代戚里之臣,举其善恶之迹,以及其最终所得吉凶,分类而列,共得七十九人。宣德元年四月书成,皇亲各赐一本。《四库》馆臣
不分卷。清阮元(1764-1849)撰。阮元字伯元,号芸台,原籍江苏仪征人,清代著名学者。官至漕运、湖广、两广以及云贵总督,晚年拜体仁阁大学士、太子太傅。曾师从焦循、邵晋涵、任大椿、王念孙等著名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