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集
十七卷。清宗元鼎(1620-1698)撰。宗元鼎,字定九,号梅岑,别号小香居士,江苏江都人。七岁咏梅,为前辈所赏。酷爱梅花,堂前有古梅一株,时人称为宗郎梅。家贫,躬耕而食。后隐于东原城东数十里的宜陵南,置新柳堂,后有芙蓉别业。一时前辈如周亮工、曹溶、王士禄兄弟、邹祗谟等皆重其才名,不远千里造访,叹为南阳高士。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贡太学部考第一,未到任而卒。宗元鼎善画山水,善为古文和词,尤工于诗,王士祯在《渔洋诗话》里称他的诗风绮靡,酷似《才调集》,有西昆遗风。著有《新柳堂诗集》、《小香词》等。本集前有邹祗谟序,说他“憔悴江滨,拄户高吟,年已四十,童心不改”。本集所编都是他少年时期的作品。有乐府一卷;古体诗三卷;律诗四卷;排律二卷;绝句二卷;词一卷;赋一卷;杂文三卷。其弟宗之瑾为此集编次和笺注,把词放在赋、杂文之前,成为编次的失误,笺注又伤于冗赘。有康熙间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