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俗遗规
五卷。清陈宏谋(1696-1771)撰。陈宏谋字汝咨,号榕门,广西临桂人。雍正进士,1724年致翰林院庶吉士,授检讨,1733年擢为云南布政使,任职达四年之久。1738年又授天津分巡河道兼河间知府,任职期间,他疏浚河流航道,修筑道路,从事慈善事业。他先后担任过江西、陕西、湖北、河南、福建、湖南、江苏等省巡抚,1758年又被提升为两广总督,1767年授大学士。他提倡兴修农田水利,植树养蚕,设义学办教育,均有成效。令苗民就学,刻《孝经》、《小学》,辑《纲鉴》、《大学衍义》分布各属,至此,边疆少数民族多能读书取科第。陈宏谋辑有五部论道德和教育的著作,合称《五种遗规》。即有关社会生活的《训俗遗规》五卷,有关教育少年的《养正遗规》四卷,有关教育子女的《教女遗规》三卷和《从政遗规》两卷以及有关官箴的《在官法戒录》四卷。著有《陈榕门先生遗书》、《女训约言》一卷、《湖南通志》、《手札节要》三卷、《课士直解》七卷等。《训俗遗规》即《五种遗规》中一种,集古今名言,人人易晓者,辑成四卷。后无锡华希闵重刻,又以邵宝手帖,顾宪成示儿帖,高攀龙《家训》及清张英的《聪训斋语》,及其先人所著《家劝》,共为一编,而成五卷。《训俗遗规》收入《五种遗规》,《五种遗规》有清乾隆八年(1743)南昌李安民刊本、同治七年(1868)金陵书局刊本、清光绪十九年(1893)上海洋布公所振华堂刊本、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浙江书局刊本、《四部备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