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卷。总例一卷。元吴澄(详见《易纂言》)撰。此书仿陆淳《春秋纂例》之体例,采摭诸家之言,各附于经,而间以己意论断。首为《总例》七篇,其“天道”、“人纪”二例为吴氏所首创,其余“吉”、“凶”、“军”、
①二卷。清钱坫撰。钱坫(1741或1744-1806)字献之,号十兰,又号篆秋,江苏嘉定(今属上海市)人。清文字训诂学家。大昕之侄。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副贡生,入毕沅幕,后官陕西乾州州判。病归,
即《鸳鸯针》之一二卷。见《鸳鸯针》。
一卷。清俞樾(详见《群经平议》)撰。此书主要内容是解说经义,只“汉唐改笞法”、“三门转漕”、“神臂弓”、“劈正斧”几条无关经义。在“文王受命称王改元说”中,认为文王受命改元,为古今一大疑,其实不值得怀
十一卷。清凌曙(详见《仪礼礼服通释》)撰。凌曙精通《礼》学。最初他治郑氏(玄)之学,对典礼非常熟悉。后来听刘逢禄论何休《春秋公羊传解诂》,特别爱好。他为阮元校辑《十三经注疏》,尽见魏晋以来各家《春秋》
三卷清林侗撰。林侗(1627-1714),字同人,侯官(今福建闽侯)人。喜好搜集金石,曾游长安,于淳化山中得汉甘泉宫瓦;又携带拓工,在唐昭陵等陪葬地,拓得唐李靓等人的碑刻十六块。本书所著录,都系其所自
四卷。明贺中男撰。中男,永新(今属湖南)人。生卒仕履均不详。该书主要记载有明一代诸名臣事迹。经济乃经邦济世之意。书中所录自洪武年间至万历年间,共收文臣五十五人,武将二十一人。据其子贺善来所撰体例称,该
二十一卷。《诗集》十四卷。明蔡忠尧撰。忠尧字仲文,号东郭子。浙江临海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六年(1537)举人。官松溪教谕。是时,以方正学的《逊志斋集》为大宗,忠尧与正学同乡,深得其“义理”、“道德”
①十二卷,明彭泽修,汪舜民纂。汪舜民,字从仁,安徽婺源(今属江西)人。明成化年间进士,官陕西按察御史,屡迁至右副都御史、勋阳巡抚。先是徽州旧志,唐宋图经广记,俱无可考。至宋淳熙二年,有罗愿之《新安志》
二卷。清郝应第纂修,郝应第字维三,河北新乐县人。出身举人,顺治十二年(1655)来任太谷县知县,按太谷县志创修于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县令乔允升。至顺治九年(1652)知县戴可进莅任后,叹乔允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