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卷。鄂尔泰等奉敕撰。鄂尔泰,已见前条。是书成于乾隆六年(1741),进呈于乾隆七年。计有八旗则例十五卷,绿旗则例十六卷。八旗、绿旗均有职制、公式、户役、仓库、田宅、军政、邮驿、关津、盗贼、杂犯等
十卷。清袁昶(1846-1900)撰。袁昶字爽秋,浙江桐庐人。光绪二年(1876)进士,清末大臣。戊戌政变时,曾向慈禧密告康有为。经徐用仪保荐,任太常侍卿、总理衙门行走。义和团起义时,他三次上疏,力主
一卷。晋蔡谟(281-356)撰,清马国翰辑。谟字道明,陈留考城(今河南省民权东北)人。官至司徒,赠侍中司空,谥文穆。其事迹见于《晋书》本传。著《丧服谱》,《隋唐志》以一卷著录,现在已经散失。《晋书·
三十七卷。明姚光祚(生卒年不详)撰。姚光禄字允昌。吴县(今江苏苏州)人。万历十六年举人。官保定府同知。宋王逢原著有《十七史蒙求》十六卷。姚光禄因其内容尚不够详备,所以在其基础上增加新的内容。分为三十七
一卷。元邱处机(1148-1227)撰。邱处机,又作丘处机,字通密,号长春子,登州栖霞(今属山东省栖霞县)人。据《元史·释老传》、《甘水仙源录》等书所述,邱处机十九岁就于宁海昆仑山(在今山东文登县西北
一篇。清成蓉镜撰。详见“释饭鬻”。
十卷。宋包拯撰。包拯(999-1062),北宋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字希仁。天圣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选将练兵,防御契丹,历任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三司户部等职,改知谏院时,多次论劾权幸大臣,迁
二卷。清代魏裔介(1616-1686)撰。此书是作者关于儒学研究方面的笔记,分内外篇,内篇多是作者讲学的言论,外篇则侧重于杂论,有一定参考价值,有《魏贞庵遗书》本。
①八卷。清刘德芳纂修。刘德芳字受公,河北文安县人。监生出身,康熙二十一年(1682)任蒙阴县知县。蒙阴,以境内蒙山而得名。汉置蒙阴县,晋齐以后省,元皇庆中复置,隶沂州,明、清因袭未改。《蒙阴县志》创修
旧本题为嚣嚣子撰,不著姓氏。书首为总论一篇,泛引声律身度之常论,书中也录有《通典》、《玉海》等旧文。其他如说阳律有二变,阴律无二变,不知道十二律旋相为宫,各有五声二变,所以有八十四声。如果阴律无二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