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张惠言撰。张氏认为,易气应卦必以其象,乃据消息以推时训,本《虞氏易象》发明占候之义。并对七十二候详细诠释。今存《茗柯全书》本。
一卷。清范士增撰。此卷为范士增以《周易》来解释《尚书》者,如范士增以《周易》中的“天下文明”解《尚书》中的“光被四表”;以“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解释“在璿机玉衡以齐七政”;以“小惩而大诫”解释“扑作官刑
见《难经本义》。
一卷。即清贺性灵所撰《三益斋离骚注》。此书扉页题《离骚经》三字,边题“古汲郡三益斋贺氏读本”,清史艺文补编称《三益斋离骚注》。清咸丰九年(1859)吴门刻本,东北师范大学藏。
三十二卷。清许梿等撰。许梿,字珊林,浙江海宁州人。道光进士。曾任山东平度州知州。是书卷一为名例,卷二为吏律职制、公式,户律户役,卷三为户律田宅、婚姻,卷四为户律婚姻、仓库、课程、钱债、市廛,礼律祭祀、
六卷。清林锡龄(生卒年及事迹不详)撰。锡龄字于九,漳浦(今福建省漳浦县)人。著有《礼记审鹄要解》、《书经审鹄要解》及《诗经审鹄要解》。此书前有乾隆己未(1739)锡龄自序及己巳(1749)再序。从序中
三十卷。宋唐慎微(约1056-1093)撰。唐慎微,字审元,蜀州晋原(今四川崇庆县)人,后迁居成都。唐慎微出身世医之家,勤奋好学,精研本草,不愿为官,酷爱经方,为人治病,有求必应,不取酬金,唯重名方秘
六卷。清王士祯(详见《古欢录》)撰。此篇乃士祯解官刑部尚书归乡撰成《香祖笔记》后,又博采所见所闻,撰著而成。因其所居鱼子山有古夫于亭,所撰无固定体例,不分顺序层次,属杂录之类,故命名《古夫于亭杂录》。
一卷。清何其杰(生卒年不详)撰。其杰字俊卿,山阳(今江苏淮安)人。何氏自序云,同治十三年(1874)从京师返里,发现已就外傅的长孙炳森不会使用《说文解字》,正如黎永椿所说“少读《说文》苦难寻检”,“因
见《折狱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