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法本俗
一卷。清丁恺曾撰。恺曾字萼亭,日照(今山东日照县)人。雍正间拔贡。尚撰《望奎楼诗文集》、《说书偶笔》、《西海徵》等。是书分四目:曰四声七音、曰反切之法、曰合声、曰诗韵通转。其名曰“本俗”者,以“本”者原其本也;“俗”者通于俗也。不原其本,何以知音所自起,故推本乐律,令人识其所以然之故。不通于俗,何以使人之易从,故切韵旧法不无棘吻,而存之者不能尽改诸书之反切也。诗韵转通,或杂方音,而守之者亦唐宋相沿已久也。丁氏认为音之本在于乐律,今之诗韵转通,或杂方音所致。如不原本乐律,多则复,简则遗,故推本原始,每韵分为五音,每音分为七字。更仿清书十二字头之例,凡遇缺字,则以二字合声而得其本音。其说不合于古韵,亦不合于今韵,然间有可取者。是书收入《望奎楼遗稿》,有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青岛赵永厚堂排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