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
【源】 ①元时蒙古人姓,见《续通志·氏族略》(24)。似即康里之异译。②清满洲八旗姓。世居锡伯哩城(一作西巴里城)(23,63,180,260)。源出元时凯烈氏,以部为氏(23)。【变】 清镶黄旗满洲护军雅珠之妻为喀拉氏(260),〔喀拉〕似即喀喇之异译。【人】 清镶黄旗满洲护军瓦尔达之妻为喀喇氏(260)。
历史上少数民族姓氏。《续通志》、《清通志》之 《氏族略》俱收载。元代,为“色目人”姓氏,乃元色目人三十一种姓之一。本部落名,以部为氏。陶宗仪 《南村缀耕录》译作 “康里”; 《续通志·氏族略·元·以部为氏》 注云: “本喀喇部,即汉高车国也。《列传》博果密,世为喀喇部大人”,因以为姓。或分其族为 “俄罗斯喀喇氏,官至四川行省平章政事;又,《艾貌传》 巴图喀喇氏,盖以号别之也; 又,温都尔喀喇氏,以祖名兰,改兰姓。” 至清代,融为满族,世居锡伯哩城地方,乃满八旗姓氏之一。《清通志·氏族略》 有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