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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事件”发生

在104年前的今天,1920年10月2日(农历1920年8月21日),“珲春事件”发生。

1921年1月17日,日使就“珲春事件”向北京政府外交部提出抚恤、赔偿等四项无理要求,北京政府外交部予以拒绝。

“珲春事件”:珲春地处中、朝、俄三国交界地带,是东北亚地区的几何中心,优越的地理位置,珲春也早早的吸引了日本的注意力。

1904年12月,日本内阁制定了出兵中国延吉地区的计划,并拟定了间岛 “督办厅”和“宪兵队”的编制。日俄战争后,日本吞并朝鲜,蓄谋侵占中国东北,于1907年派兵占领间岛,强行设立军政机构。同年9月,日本朝鲜统监府间岛派出所在延边地区龙井村非法成立,该派出所在延边地区非法建立区、社、村行政机构,并在各重要地区设立14个日本宪兵分遣所,附以韩国警察,武装人数达270人。

日本的侵略行径,遭到了清政府的强烈反对,经过两年多交涉,日军不得不将军队撤走,但日本仍然取得了一定的收获,这就是宣统元年(1909年)七月,两国签订的《中日图们江满韩界务条款》(《间岛协约》)。在条约中,日本承认间岛为中国领土,但享有在该地开商埠、设领事等特权;中国则允许韩国民众在此处居住,从事开垦耕作。自1905年11月“乙巳保护条约”与1910年8月的“日韩合并条约”被迫签定后,韩国完全沦为日本独占殖民地之后,纷乱多变的时局导致越来越多的朝鲜人避居该地,至二十年代,延边地区的朝鲜人数竟达二十五六万之多。

而珲春城内,则出现中、韩、日三族共居的局面。“珲春背山面河,在光绪十七年时,筑城郭,设东西南北四门,各机关均在城内,东西一里余,南北不及一里。彼此城内不过铺户六家,小店四家,农民二十家而已。城外农民三五户,点缀于荒烟蔓草之间,至今日中国人八百户,人口三千五百人。朝鲜人六十户,合二百五十人。日本人三十户,合一百三十人。”

1917年欧洲和会主张民族自决,受此影响,在韩国爆发了争取民族独立的“三一运动”。1919年3月1日,韩国民众在孙秉熙等三十三人领导之下,向世界各国宣布“韩国之为独立国,韩国人之为自由民”。对韩国民众争取民族自决、国家独立的行动,日本进行了残酷的镇压,“三一运动”持续了将近八个月,被杀害者达四万余人。三一运动失败后,大批韩国流亡者,潜匿在中朝俄三国边境地区,而尤以吉林省延边一带为多。

这些怀抱复国理想的韩国志士,组织成韩国独立军,在中朝俄三国边境的深山密林里开展武装斗争,不断发动对日本警察署和守备队的袭击。“到1920年夏,延边已有十余支规模较大、武器较全的反日武装队伍,共有队员二千九百多人,拥有步枪二千六百余枝,机关枪九挺和其它一些武器。据不完令统计.仅1920年.各地反日部队在中朝边境同日本军警交战过1651次。”

韩国独立军被日本侵略者视为“心腹之患”,急欲处之而后快。而“珲春地方,日人得之,可以断高丽与俄国过激派之联络,又可藉为发展满蒙与西比利斯(西伯利亚)势力之根据,不过无机可乘,只得黯然发展。”

日本所等待的机会终于出现了。1920年10月2日凌晨,有数百余人,突入珲春城内,打死日本人十余名,打伤十余名,并焚烧日本领事馆及日本人居住地,史称“珲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