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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与东北军达成协议

在88年前的今天,1936年2月19日(农历1936年1月27日),红军与东北军达成协议。

李克农与王以哲会谈处--东北军第67军军部

1936年2月19日,毛泽东、彭德怀致电东北军将领王以哲并转张学良:“日本灭亡中国之一切行动,均得南京政府、蒋介石之赞助与拥护,希望其抗日实无异于与虎谋皮。”

26日至28日,中共代表李克农与东北军第六十七军军长王以哲在洛川密谈,达成口头协定:(1)红军与六十七军互不侵犯、各守原防;(2)红军同意恢复六十七军在富县。甘泉、延安马路上之交通运输及经济通商;(3)延安、甘泉两城现驻六十七军部队所需粮、柴、蔬菜等物,可向当地苏区购买;(4)红军同意在甘泉被围东北军两个营换防;(5)恢复红白通商,往来苏区和白区的办货人员均穿便衣,红军与六十七军有保护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