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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袭警案

在16年前的今天,2008年7月1日(农历2008年5月28日),杨佳袭警案。

杨佳袭警案

杨佳袭警案是2008年7月1日在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发生的警察遇袭导致六名警察身亡、五人(四名警察及一名保安)受伤的事件,袭警者杨佳随后在公安局内被制服并逮捕。杨佳案的审理过程中,关于律师委任、犯罪嫌疑人精神病鉴定等程序争议频出;经人民法院审理,杨佳“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并被判处死刑,于2008年11月26日在上海执行。此事件是上海有史以来性质最严重的一次袭警事件 ,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近年最严重的袭警血案。

前因2007年10月5日晚上8点半-9点间,杨佳骑着一辆租来的无牌照自行车,行驶至闸北区普善路口,巡逻民警薛耀将其拦下盘查。警方在后来的新闻发布会上称,杨佳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和提供所骑自行车来源证明,造成市民围观、影响交通,因此被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他在警局接受6个小时的讯问后,警方判定杨佳的车系“租用”后对其放行。杨佳在盘查询问过程中一直不予配合,且多次辱骂民警,阻碍正常执法。事后杨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并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要求。而闸北分局督察支队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督察支队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杨佳则不予置理。由于上海市要求民警外出执法时必须全程录音,上海市公安局后来向媒体提供了声称是2007年10月5日晚杨佳和执勤警察在街头争执的部分现场录音片段,约4分钟左右。

杨佳母亲王静梅在采访中则称,杨佳在现场出示了自行车的租赁合同,而薛耀坚持扣车、拒绝出示执法证件,并用下流话骂杨佳,两人因此发生争执,杨佳随后打电话给公安局的督察处,督察处随后派人来到现场,杨佳跟民警前往芷江路派出所,民警高铁军行为粗鲁,杨佳被警察拉到小黑屋殴打。后王静梅打电话给督察处吴钰骅,要求处理意见回执,未果;杨佳后来又将此事投诉到闸北公安局,要求收到处理意见的回执。后来上海的周姓警察在北京和杨佳接触,意图以300元私了;3月份,上海的顾姓警察再次与杨佳沟通,赔偿金额变成了1500元,而杨佳和母亲坚持要求执法纪录和处理回执,双方都没有谈妥。

有媒体引用知情者消息称,杨佳租用的自行车是黑车,是被人偷盗后转卖。杨佳后上告闸北公安分局,并提出行政赔偿。最初杨佳要求赔偿3万元,未果。后经多次协商,闸北公安分局最后同意给1.5万元赔偿。

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8)沪二中刑初字第99号所录证人薛耀(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2008年7月21日的证言,事件经过如下: “……将其拦下检查。……我让他出示租车凭证,他拒绝提供……他拨打了督察队电话……后来我呼叫当班的警长陈银桥增援……经解释后才坐上警车到了芷江西路派出所……看见民警高铁军在对该男子做解释工作,该男子说高铁军向其吐唾沫,并冲到派出所门口,高铁军就去拦他,他抓住高铁军的手。后来我和陈银桥、高铁军将该男子架进里面的工作区域,让他坐在椅子上,并由陈银桥、高铁军继续做解释工作。……(半小时后)看见分局督察队吴钰骅仍在对该男子做解释工作。……吴钰骅也向我询问了有关情况。我除了将该男子架进派出所的工作区域之外,没有接触过该男子。”

过程根据上海警方公布的讯息,2008年7月1日上午9时40分,杨佳携带20多厘米长的单刃(剔骨刀)、锤子、喷雾剂、防尘面具等作案工具,来到位于闸北区天目中路600号(或578号,大统路口)闸北政法大楼的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门口,抛投8个燃烧瓶纵火,并用匕首刺伤大门保安顾建明,成功引开警卫。随后闯入办公楼,从底楼大厅进入负责接待的闸北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值班室,用匕首刺向4名正在办公的警察:治安支队教导员张义阶、治安支队警督方福新、后勤保障处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倪景荣、北站派出所民警张建平,在7秒内4人全部身亡。

随后,杨佳沿消防楼梯到10楼,杨佳接连刺中交巡警支队的2名警察,其中徐维亚毙命,王凌云右肩右胸部被刺伤。杨佳再经楼梯跑上11楼科技科(计算机中心机房),刺中2名警察,其中李珂毙命。

最后,杨佳再次通过消防楼梯到21楼,在政治处刺中3名警察,受伤的2位吴钰骅和李伟均属于督察支队,而孔中卫则是分局纪委监察室主任。最终七名民警在21楼将杨佳当场合力制服。

案件发生时,案发现场附近的天目中路、大统路因大量群众围观而造成拥堵。袭警者与被害人`编辑` 袭警者杨佳(1980年8月27日-2008年11月26日),汉族,祖籍河北省冀县,户籍地北京市东城区前圆恩寺胡同,身高171厘米,体重77公斤,未婚。杨佳是在单亲家庭中成长,1994年父母离婚后一直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杨佳初中毕业后在一所民办中等技术学校学习市场营销,1999年技校毕业后,在离家较远的首体家乐福工作,一年后因新自行车被盗深受刺激,失业在家,全家依靠母亲的退休金和父亲提供的生活费维持生活。

对杨佳性格特点,有报道描述为:内向,木讷寡言,热衷于上网,而且凡事讲究规则,他解释犯案动机的第一句话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另有报道,几年前,杨佳在山西省旅游时,在太原火车站排队进站时怕别人偷东西把包挎在胸前,警察说他不好好排队,将他请到派出所,门牙被打掉。事后补牙花了几千块钱。杨佳母子到公安部上访,最终获得赔礼道歉和3万元赔偿。

据杨佳的姨妈表示,杨佳母亲长达8年的诉讼对杨佳也产生了很大影响。

被害人杨佳的袭击对象均为男性警察,死亡者6人,均为年龄在46岁到56岁之间的警官:

张义阶,1952年3月1日出生,1982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一级警督。历任闸北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副队长,特警队副队长、特警大队副队长、教导员。

倪景荣,1961年8月25日生,1981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一级警督,后勤保障处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曾任闸北公安分局治安科民警、特警大队民警、巡警支队特警大队大队长,治安支队特警大队大队长。

方福新,1958年3月30日出生,1993年12月起从事公安工作,二级警督。任职于闸北分局治安支队,曾在巡警大队、指挥处指挥中心、治安支队等岗位工作。

张建平,1961年1月22日出生,1981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督。北站派出所社区、巡逻和执法办案岗位民警。

徐维亚,1960年9月18日生,1993年从事公安工作,二级警督。闸北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

李珂,1959年2月26日生,1993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二级警督。闸北公安分局科技科民警。

死亡民警事后均被授予“革命烈士”称号,但官方为了淡化事件,要求媒体不要予以宣传。

杨佳袭警案——6名警察死亡

另有4名警察及一名保安受伤:

王凌云:27岁,交警支队,在10楼右肩右胸部刺伤,在闸北区中心医院治疗。

吴钰骅:30岁,督察支队,在21楼右胸刀刺伤,在长征医院治疗。唯一一位在2007年10月5日晚杨佳受警察盘问并遭滞留之际与杨佳有过接触的受害人。由此,有吴钰骅是杨佳袭警的主要目标的推断。

李伟:31岁,督察支队,在21楼腮腺刀刺伤,在长征医院治疗。

孔中卫:49岁,分局纪委监察室主任,转业军官,在21楼腹部刺伤,很快出院。

顾建明,48岁,保安,受伤后报警。

事态发展7月1日18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政治部向上海市公安局政治部发来唁电,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等人慰问了几名受伤民警。

闸北公安分局袭警案发生后,不少网民对于一名作案者仅凭一把西瓜刀作为凶器,在大白天以一挡十,造成公安局内十人死伤,质疑上海警察的战斗力。对此,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表示,“上海公安队伍是有坚强战斗力的,通过你们的浴血搏斗,将歹徒制伏,表现了人民警察的英雄气概。”。而上海公安局内部人士回应对警员能力质疑,称负责技术保障等方面的内勤人员反应不及。这些死伤的内勤都属于文职警察,不予佩枪。在此事件后,公安局给保安也都配发了警棍等警用器械安保设备。

网上流传有杨佳释放后感到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医生告诉他性器官受到损害,以后很可能将不育的说法。中国媒体称此为谣传,江苏警方将“杨佳遭警察殴打致残”的发帖人郏啸寅于苏州抓捕,后上海市检察院对其以涉嫌诽谤罪批准逮捕。2009年1月13日,改为取保候审。

据司法部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杨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据报道,二审法庭上杨佳当庭否认自己有精神病,并指有病的是那些警察。然而有律师指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不具有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法律资质,这一鉴定手续违法,不能作为可信证据。

据警方报道,犯罪嫌疑人交代,他点燃燃烧瓶目的是“想把此事的社会影响搞大”。

7月17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杨佳提起公诉,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杨佳的刑事责任。案件原定在7月29日中午在上海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但开庭当天被宣布推迟审理。

审判8月26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只有警察关系者被获准旁听。9月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0月13日,“杨佳袭警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包括杨佳父亲及姨妈等130余人到庭旁听。BBC和法新社报道“约十余名群众”在法院外声援杨佳,当中有人穿上印有杨佳照片和“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语句的上衣,但遭到警察带走。VOA报道,有一些上海访民由于穿过“给一个说法”T恤衫或呼喊口号而遭到抄家、搜身和拘留审讯。不过,中国的宣传机构由始至终对群众声援都未予报道,而只是在报道中称杨佳在审判全程中毫无悔改之意。

10月20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海袭警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杨佳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法院认定杨佳持刀蓄意杀人,具有明显的报复性故意杀人动机。

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上海市高院维持杨佳死刑的二审判决,而他被加控伤害他人身体;26日,以毒针注射的方式执行。

质疑与异议`编辑` 律师问题杨佳被捕当天,上海名江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有明介入此案,向杨佳提供法律帮助。该律师事务所谢有明、谢晋两位律师担任杨佳案法院审判阶段的辩护人。不久后,谢有明同时担任上海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被媒体披露,从而引发他是否有资格担任杨佳辩护律师的争议。7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属报纸《检察日报》发表吴杭民署名文章《谢有明担任杨佳辩护人,让人不放心》,认为谢有明具有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不应接受这样一有利益冲突的案件,而应该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回避。谢有明可能未向杨佳说明自己的身份。这篇文章还批评谢有明对媒体发表的明显不利于杨佳的信息——“像杨佳犯罪情节这么严重的,一般来说,在量刑上几乎没什么疑问,不出意外的话,估计是死刑。”,明显不符合自己辩护律师的身份。

来自北京八家律师事务所的16位律师,联名致信司法部、上海市司法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请求对上海谢有明律师代理杨佳案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紧急调查处理。上述律师还致信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要求紧急查处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董、陈、许姓三位检察官。因为后者强行阻止杨佳父亲杨福生聘请的两位北京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杨佳母亲被警方绑架事件杨佳案案发当天晚上,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小区407号楼的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女士被朝阳区大屯派出所带走,协助上海警方调查 。此后各方均无法找到王静梅女士。7月17日下午14时20分,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向北京大屯派出所报警,寻找失踪十余天的杨佳母亲王静梅。当地警官表示,杨佳母亲在协助上海警方调查后,已经于7月4日自行离开派出所。 而上海警方同样表示不了解此事。杨佳父亲杨福生与姨妈王静荣持续在网上发帖,寻找杨佳母亲王静梅下落。但令人不解的是,官方指定的代理律师谢有明却在杨母失踪期间得到杨母的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

事后表明,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在杨佳被捕后不久,便被警方绑架,强制送入北京警方精神病院进行所谓的“治疗”,但未经过“司法精神病学鉴定”。2008年11月8日,杨佳的姨妈王静荣接到居委会通知说,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在北京市公安局所属的精神病院——北京市安康医院接受“治疗”。据王静梅说,自己是7月2日被警方带到医院的,谢有明律师曾到医院找她索取授权委托书的签名。

延伸阅读:上海袭警案反思:为什么很多人称杨佳为义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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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闯入警局,导致六死五伤,杨佳袭警事件引发社会关注。面对令人震惊的惨案,部分公众的反映却耐人寻味,怜惜同情、冷漠相对的态度背后引发我们怎样的思考?从马加爵案到杨佳袭警事件,面对各种原因复杂的极端暴力行为,我们又该如何去理性分析看待?《新闻1+1》正在解析。

演播室主持人(董倩):

晚上好,欢迎收看《新闻1+1》。

最近一段时间,人们非常关注北京青年杨佳上海袭警案,很多人都不能理解,这个下个月就到28岁的北京青年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在上海会一连杀死六名警察。那么在这种不理解的声音里面,我们也看到了居然有声音在赞许杨佳的所作所为,甚至称杨佳为义士。岩松你怎么看待这些人对杨佳的这种赞许?

白岩松(新闻观察员):

我觉得“赞许”是要加引号的,杨佳犯罪了,但当我们看到有人评价杨佳为义士这种现象的时候,内心会犯嘀咕,的确我们自己也需要去反思,社会也需要去反思,怎么样有一种更和谐的社会和我们的心灵世界。

主持人:

《新闻1+1》给您不一样的解析,首先我们还是来关注杨佳这个人。

(播放短片)

解说:

7月14号,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涉嫌散播上海袭警案内幕谣言的郏啸寅批准逮捕,一时间,杨佳袭警案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独闯上海公安局闸北分局,连刺11人,死亡6人,重伤5人。7月1号,北京青年杨佳用这样极端的方式瞬间成为了全国媒体关注的新闻人物。

根据上海警方公布的案情,案发当天,杨佳一手持刀,一手持催泪瓦斯,在闸北分局底楼大厅、过道等不同处先后袭击了一名保安和四名民警;随后,杨佳从一楼窜入南侧消防楼梯,爬上九楼,持刀向48岁交警徐维亚发动突然袭击,徐维亚全身多处被刺倒地;杨佳又从消防梯窜至十楼,刺伤27岁交警王凌云;接着杨佳窜到十一楼,又对49岁民警李珂连刺数刀,李珂胸腹部受重创,后因伤重不治身亡。就这样,28岁的杨佳一人制造了这场惊天血案。

案发后,许多人都不明白究竟有多少深仇大恨,能让他采取如此不计后果的残忍手段。

据杨佳自己交待,他此次行凶是因为对去年10月因涉嫌偷盗自行车被闸北分局审查一事不满,为报复公安民警而实施的。

上海市人民检查院第二分院工作人员:

我们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工作人员,现在你仔细地看一看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解说:

7月2号下午,也就是杨佳袭警后的第二天,郏啸寅在网络上发表了题为《上海袭警事件内幕》的帖子,在帖子中,郏啸寅称杨佳因接受闸北公安分局民警盘查时遭殴打,致使其丧失生育能力而萌生报复袭警等内容,该文随即被其他网站大量转载,检察院正是基于这样的行为,对郏啸寅进行了批捕。

关于杨佳一案还有一个现象特别值得注意,在网上,许多人对杨佳行凶杀人的行为多有同情,甚至还有部分网友在网上高呼杨佳为义士。面对这样一场血腥的案件,部分公众的情绪值得我们深深思考。

主持人:

人们同情弱者这种情绪早已有之,但为什么对这件事儿上,因为杨佳毕竟杀了六个人,而且让五个人重伤,为什么会有很多人去同情他,甚至称他为义士?

白岩松:

你说回到具体这个事件本身的时候谁是弱者?他手持的是凶器,而被他刺死以及刺伤的人当时没有任何的防备,而且恐怕手上也没有任何的武器,从那一个角度来说他是强者。

但是我觉得这背后的因素非常复杂,恐怕不是一个理由就可以解释得清的,可能既有一个长期以来大家会觉得警察有一些做法是不是应该改正的,因此大家可能会有一种情绪,这是一种,但是警察也在改变之中。

第二种可能是,好多人把这个时候具体警察的生命忽略不计了,而是把这些具体的生命幻化成了一种强力的机构,于是大家看到了一个个体在跟一个强力机构,跟警察机关这样的博弈,而且局部的时候他还赢了,于是有了这种个体像“大侠”的感觉。

第三个,大家可能生活中也是因为这个工资没涨,或者那个曾经遭受过审查,或者怎么样,各自有各自的烦闷,因此拿这个事件在这一个局部的时间当成了一个出气口。我觉得这些因素都有,但是这些因素既有,也不是一个可以在网络,可以在生活空间里头去发布,这个时候完全生命被忽略到了。我们刚刚经历了一次让所有人更加意识到生命是宝贵的、一个生命遇险都有几十人去一起进行救援这样的一个大地震,为什么几乎是在短短的时间之后又出现了这样一个对生命的漠视呢?那么那六个警察的生命呢?我觉得这个东西大家必须要去思考这样的问题。

主持人:

但是当我们听杨佳讲述他为什么这么做,就是从他这个角度讲述的时候,他到上海去玩儿,然后他租用自行车被警察给查扣了,认为他这是赃车,这件事情后来还杨佳清白了,但杨佳就认为你还我清白还不行,我一定要找个说法,他是这种杀人的动机。可能一些人同情杨佳,并且赞许杨佳这种说法,恐怕他们会联想到在以前公安还有检察机关一直在治理的刑讯逼供这样的事实,但是这种联想恐怕就像你刚才说的。

白岩松:

这些年每年的时候,我们几乎在“两会”、在平常的日子里都在采访高法的、高检的,我们非常清楚看到这些年来越来越树立以人为本这样的概念,过去的确曾经有过大家不愿意看到的各种各样的事情。而且在案例当中,即使在最近,也许也会看到局部的地区,会有局部的警察更武断的、更粗暴的使用警力这样的一种事件,因此在大家的心里有个阴影,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恢复形象,建立一个全新的形象需要一个过程。

可是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我其实恰恰看到了一个遇刺警察的夫人写的一篇博客,我相信好多人也看到了,开始还说这个博客是不是她自己写的,后来经过证实是她自己写的,我们现在在PPT里也能看到这样的一个,我就不复原具体的局部,但这里有几句话让我的印象非常深。

首先她说,当看到了很多视嫌犯的凶残视而不见,反而质疑警察无能的行为等等,她作为一个遇难警察的妻子感到非常的伤心和愤怒,她说这是让我再次迎来了致命的打击。接着她还做了一个解释,当时她的丈夫是在11楼里,11楼除了他丈夫的办公室和一个机房再没有其他的人,你说他会有什么防备吗?那个机房里的声音非常大,还有两名同事是听不到外界的声音的。他的丈夫一米八六,非常健壮,曾经一个人跟多名歹徒搏斗还是赢家,可见如果要是他恢复一个我是警察,在执行任务的过程当中的时候,也许杨佳即使有凶器,也可能不能置这个警察于死地,但是没有任何的防备,刺进去了,而且经过了一番搏斗。后来他妻子在博客里还说,可能正是因为我丈夫和他的这种搏斗延缓了时间,使他不能再往更高的楼层去再伤害其他警察。

可是还是回到这一个夫人说的,我再次感受到了致命的打击,是啊,这是生命啊。为什么在六个生命的面前,居然有了对杨佳赞美这样的语言,我觉得这一块的确值得我们反思,树立每一个公众内心拥有一种生命的尊严、生命的意识和对生命的这样一种怜悯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