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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第一案

在9年前的今天,2015年1月7日(农历2014年11月17日),专车第一案。

庭审现场

2015年1月7日,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站送客的陈超,被市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因不服处罚决定,陈超向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市客管中心撤销处罚。该事件被称为“专车第一案”。

专车第一案开庭

“中国专车第一案”庭审十五日结束,专车司机陈超的律师接受採访

事件经过

2015年3月30日,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陈超诉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处罚案定于4月15日上午9点开庭。

2015年1月7日,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站送客的陈超,被市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因不服处罚决定,陈超于1月23日向市客管中心申请听证。

2015年2月11日,听证会经过事实陈述、提交证据和辩论,市客管中心认定陈超上述行为为非法营运,同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超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此后,陈超将罚款缴齐,将车取走。

此后,陈超向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市客管中心撤销处罚。2015年3月18日,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此案。2015年3月30日,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于4月15日开庭。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专车第一案,判决结果十分重要,可能会影响到交管部门以后对专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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