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见《医宗金鉴》卷七十六。指因痘毒过盛,继发感染而成。其证患处破烂,脓水淋漓,甚则蔓延遍体。治疗用茶叶适量,开水浸泡后湿敷。
病名。见《医经会元》。指疝症由于诸劳气陷,房劳伤精而发者。天寒时发作尤剧,宜服肾气丸加川楝子、巴戟天、鹿角胶。
病名。《温病条辨》卷一:“太阴伏暑,舌白口渴,无汗者,银翘散去牛蒡、元参加杏仁、滑石主之。”详伏暑条。
见《重订通俗伤寒论》。即五仁丸作汤剂。治证同。见五仁丸条。
病名。见《焦氏喉科枕秘》。多因邪热积聚,复感风邪,风邪化热,客于肺系乃致病。初起咽干微红肿,灼痛面赤,继之邪热壅盛于里,则肿痛加剧,梗塞咽喉,致饮食吞咽障碍,或声嘶,或发寒热。治宜疏风清热,解毒利咽。
病从卫分逆传心包,或入营分而卫分证仍在。临床表现既有发热、夜热甚、神志昏蒙、舌质红绛等营分证,又有恶寒、咳嗽、舌苔薄白等卫分证。治宜清营结合透解表邪。
病证名。见《丹溪心法·痛风》。指气血不足,阴火旺而有痰浊的痛风症。治宜补气血,调阴阳,参以清痰火。药用人参、白术、熟地黄、黄柏、山药、海石、南星、琐阳、败龟板、干姜等。参见痛风条。
问诊内容之一。出《素问·疏五过论》。即诊病要了解病人的社会地位(古人称贵贱)、经济状况(古人称贫富)、精神状况(古人称苦乐)等三种变化情况。
出《本草纲目》。指婴孩恶寒与发热同时或先后出现,及寒热往来而言。一般外感初期均有恶寒现象,继即发热。有发热与恶寒并见,有热重寒轻,有热轻寒重,均为表证。外感不论伤寒、温病,有一分恶寒即有一分表证。有表
解剖名。见《证治准绳·杂病》。即眼睑。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