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歌赋>中医中药>中医典籍>太平惠民和剂局方>论服药食忌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论服药食忌·

有朮,勿食桃、李及雀肉、胡荽大蒜青鱼等物。

有黎芦,勿食狸肉

巴豆,勿食芦笋羹及野猪肉

黄连桔梗,勿食猪肉

半夏、菖蒲,勿食饴糖羊肉

地黄,勿食芜荑

细辛,勿食生菜。

天门冬,勿食鲤鱼

甘草,勿食菘菜海藻

有牡丹,勿食生胡荽

商陆,勿食犬肉。

常山,勿食生葱、生菜。

空青朱砂,勿食生血物。

茯苓,勿食醋物。

鳖甲,勿食苋菜

服药,不可多食生胡荽及蒜杂生菜。又不可食诸滑物、果实等。又不可多食肥猪、犬肉油腻肥羹、鱼脍腥臊物。

服药,通忌见死尸及产妇淹秽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