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曾伤八月胎者,当预服此方。
葵子(二升)甘草浓朴(各二两)白术柴胡(各三两) 芍药(四两)生姜(六两)大枣(二十枚)
上八味 咀,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三服,日三。十日一剂。
一方用乌雌鸡一只,煮水以煎药。
妊娠九月,始受石精,以成皮毛,六腑百节,莫不毕备,饮醴食甘,缓带自持而待之,是谓养毛发致才力。
妊娠九月,足少阴脉养,不可针灸其经(如涌泉、然谷、太溪、交信、筑宾、复溜等穴是也。)足少阴内属于肾,肾主续缕。九月之时,儿脉续缕皆成,无处湿冷,无着炙衣。
妊娠九月,若猝得下痢,腹满悬急,胎上冲心,腰背痛不可转侧,短气,宜服半夏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