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卒】:十一世纪【介绍】:北宋医家。1068~1085年神宗时国子博士,精通医学,深明方药病机。北宋政府成立校正医书局,他参加了整理《黄帝内经素问》、《脉经》等古代医书的工作,为继承发掘古代医药遗产
病名。见《疡医准绳》卷六。多因跌打或扭压所致。局部肿胀、疼痛,压之痛剧,活动受限,甚则足内翻或外翻畸形。治宜麻醉下手法复位,夹缚固定。服复元活血汤、七厘散,肿痛减轻后改服正骨紫金丹或接骨丸,后期服健步
见广州部队卫生部《常用中草药手册》。为倒吊蜡烛之别名,详该条。
书名。又名《幼幼指掌集成》。6卷。清·孟河撰。刊于1726年。卷1~2痘症;卷3痧症;卷4~6为儿科杂病及其方治。书名“直言”寓直言无隐之义,全书文字简明。现有《中国医学大成》本。
书名。10卷。五代·和凝撰。约成书于十世纪。这是现存较早的有关刑法折狱(判决)的著作。书中集录历代司法判狱的典型案件,其中也附有某些法医鉴定的内容,但并非专门的法医学著作。
十二经别之一。原称手少阳之正。即手少阳三焦经别行之正经。《灵枢·经别》:“手少阳之正,指天,别于巅,入缺盆,下走三焦,散于胸中也。”在头部从手少阳三焦经分出,别走头顶,向下进入缺盆,历走上、中、下三焦
小儿生理特点之一。肾属水,乃天一真精之所生,人之有肾,如树木之有根,而肾又为元气聚会之处,一水不胜二火(君火、相火),所以,阳常有余,阴常不足,肾常虚,筋骨难成乳必癯。肾主骨,肾虚则骨髓不满,面白,目
证名。指胃气虚、胃阴虚所出现的病证。《脉经》卷二:“胃虚……病苦胫寒不得卧,恶寒淅淅、目急,腹中痛,虚鸣,……时寒时热,唇口干,面目浮肿。”参见胃病、胃气不足、胃阴虚等条。
七方之一。方剂之和缓者。适用于体虚而患慢性病证的。《儒门事亲》卷一:“缓方之说有五,有‘甘以缓之’之缓方,糖、蜜、枣、葵、甘草之属是也;盖病在胸膈,取甘能恋也;有‘丸以缓之’之缓方,盖丸之比汤、散,其
法医学著作。简称《洗冤录》又称《宋提刑洗冤集录》。宋·宋慈撰。刊于1247年。原书10余卷。明代以后只有4卷本流传,并有不少的注释本和增补本。作者在继承前代我国法医学著作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反映和总结